中國化妝品法規的最新動向以及對策-Part 2
2. 中國電子商務法交易相關法規與措施
2-1. 電子商務交易法的發布及實施
2018年8月31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由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2-2. 《電子商務交易法》適用範圍
藉由網路等網絡的商品販售,或者指進行提供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自行開設網站人員.藉由其他網路服務販售商品或者進行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交易經營者。
2-3. 擷取部分處罰條例
① 第八十三條: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依平台內經營者若對於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行為並不採取必要的措施之下,或者平台內的經營者無充分的進行經營資格的義務確認,再者對於消費者無進行足夠的安全保障義務,市場監察管理部門可處以5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嚴重者處停止營業,並罰鍰5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金。
② 第八十四條: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經營者若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於平台內經營者知識財產權侵害之行為,若無進行必要的法律處置之下,知識財產權行政部門得以命令設立期限改善。若超過期也無改善狀況之下,處以5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嚴重者處以5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
2-4. 跨境電商監督管理
跨境電商優惠政策:屬於《跨境電商進口零售商品清單》內,僅限於滿足個人使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規定之產品,不要求首次進口→申請許可、登記或備案登記,即可作為個人使用產品進行監督和管理。
2-5. 對於企業的對策以及建議事項
① 包含在《跨境電商進口零售商品清單》之產品,藉由跨境電商進口 之下,可享稅金優待以及免除申請進口許可的優待。
② 對於藉由其他的電子手法販售的企業經營者,須遵守《電子商務交易法》的規定,遵從法律做企業登錄,服從法律支付稅金,並積極報告 運營商或平台的信息,並建立管理制度及系統。
③ “代購”等並無進行合法的登錄、無遵守法律課稅,屬違反行為。